6月16日,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发出通知,要求全面开展预防艾滋病、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,到2015年年底前,该项工作基本覆盖全国所有县(市、区);至2020年年底,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5%以下,即实现儿童“零艾滋”目标,先天梅毒报告发病率下降至15/10万活产以下,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率达95%以上。
通知指出,尽早明确孕产妇感染状态,感染孕产妇及所生新生儿接受规范、全程预防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,才能最大限度地预防艾滋病、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对感染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,将其纳入高危人群管理,必要时提供转介服务。要建立完善省市县乡村预防艾滋病、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网络,加强检测、干预服务能力建设,提高专业人员服务能力。
我国2001年启动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试点工作,自2010年起整合开展预防艾滋病、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。